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审议,现将《北京中医药大学火灾事故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楼宇和重点防火部位等具体情况,参照本预案,细化制定本单位的工作预案。要明确本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明确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明确本单位志愿消防队成员和安全员;对重点部位火灾事故的预警监控、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要达到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处置初期火灾;要有本单位自己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时间节点;要与学校中控室和微型消防应急分队搞好联动。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火灾事故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7年11月21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
火灾事故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预案
(试 行)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精神,为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火灾事故,制定本预案。
一 、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消防法》,从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出发,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抓住关键环节,落实防火责任,构建完善火灾事故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体系与机制,做到未雨绸缪,处事不乱,将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不断增强防火意识,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都要把确保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3.坚持“早发现、早扑救”的原则,力争在火势初起阶段抓住战机,快速反应,及时自扑自救。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校区可能发生的火险、火灾。
(四)火灾事故的种类和等级
1.火灾事故的种类
按照火灾的起因可分为以下四种:
⑴ 电气火灾;
⑵ 生产生活火灾;
⑶ 自然现象火灾;
⑷ 人为纵火。
2.火灾事故的等级
根据我校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级:
一般(Ⅲ级)火险事故:烟感报警器报警或局部火险初起阶段即被发现,使用灭火器即可扑灭,预计仅有轻微财产损失但不会造成人员伤亡。
较大(Ⅱ级)火灾事故:局部火险扩大或发现时已酿成较大明火,但仍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依靠现场人员力量可将火灾扑灭,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贵重物品、设备损失。
重大(Ⅰ级)火灾事故:火势扩大失去控制,或因现场易燃物较多,预计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将火扑灭,或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贵重物品设备受损,必须呼叫“119”消防队才能将火扑灭。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火灾事故的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工作;火灾事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组成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
2.人员组成
⑴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具体成员为:
主 任:校长(法人代表)
副主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教务处、科技处、资产管理公司、第一临床医院、第二临床医院、第三临床医院的负责人
⑵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担任。
⑶ 现场灭火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灭火行动组、信息联络组、秩序维护组、疏散引导组、现场救护组组长组成,具体组成为:
★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保卫处长担任;节假日和夜间由带班校领导或总值班的处级干部负责指挥;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达现场时,由现场最高领导临时负责指挥。
★灭火行动组由保卫处副处长负责,成员为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急分队);保卫处副处长未到达现场时,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或保安队长)负责。
★信息联络组由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节假日或夜间由学校总值班室负责。
★秩序维护组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保卫处治安科人员未到达现场时,由保安队队长负责。
★疏散引导组由保卫处(消防科)、后勤处负责;保卫处、后勤处有关人员未到达现场时,由起火部位所在单位领导负责。
★现场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主管未到达现场时,由值班医生负责。
3.主要职责
⑴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①在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本预案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火灾事故的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
②研究火灾事故的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决策及应对措施并向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③总结评估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提出调查和处理的建议。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制定本预案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②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③收集、整理、报送信息;
对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⑤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⑶ 现场灭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急分队)和现场人员全力扑救火灾;
②及时判断火灾事故发展事态,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③抢救被困人员,疏散周围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④协助消防队清理消防通道,落实灭火水源,介绍火场情况;
⑤保护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⑥保持信息畅通,收集、整理、报送信息。
二、火灾事故的预警监控
(一)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们思想麻痹、防火意识薄弱;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违反操作规程、不正确使用火源;设备线路老化、消防设施不健全等。具体原因有:
1.电气火灾
⑴ 违反操作规程安装电线、电器;
⑵ 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过线路负荷;
⑶ 使用非标准电器、“三无”产品等;
⑷ 计算机等各类机房大功率设备长期用电引发电器失火。
2.生产、生活、实验室火灾
⑴ 违章使用火源,炉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⑵ 对易燃、可燃物乱堆乱放、管理不善;
⑶ 维修、建筑施工中违章操作,对明火作业缺乏管理;
⑷ 在明令禁火区域使用火源,如吸烟、动用电气焊等;
⑸ 化学反应失控起火;
⑹ 宿舍或办公室使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
⑺ 燃放烟花爆竹不慎起火。
3.自然现象火灾
⑴ 避雷设施不全,未按规定检测,遭雷电击起火;
⑵ 汽车、电器自燃起火;
⑶ 危险化学品自燃起火。
4.人为纵火
⑴ 故意放火(包括随意处置未完全熄灭的烟头、艾条);
⑵ 儿童玩火;
⑶ 因心理问题、群体性事件等导致的人为纵火。
(二)对重点部位火灾事故的预警监控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以下重点防火部位实施重点监控:
1.各类学生公寓
关键监控点:安装限电设备、烟感自动报警系统,加强对使用违章电器和乱拉电线的检查。
主要责任部门:后勤处、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
预防监控措施:
⑴ 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
⑵ 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灭火及逃生自救演习,全员掌握逃生自救措施。
⑶ 公寓值班员每天定期巡视楼道,每月对室内进行安全检查,对违章使用电器、乱拉电线的问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处理。
⑷ 配备足够的、性能完好的灭火器材,保证限电设备、烟感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⑸ 保持消防通道和逃生路线畅通,定期检查学生公寓一楼护栏开启装置,保证紧急逃生时能够顺利开启。
⑹ 每个学生宿舍设一名安全员,定期进行培训,明确具体职责,做好本室日常安全工作。
2.图书馆
关键监控点:安装烟感自动报警系统和喷淋系统,馆内严格执行无烟规定,计算机机房空调和服务器运转正常。
主要责任部门:图书馆。
预防监控措施:
⑴ 将防火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所有工作人员均能够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⑵ 图书馆坚持24小时值班,每天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夜间加强巡视。
⑶ 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违章电器。
⑷ 加强对图书馆计算机机房、地下书库、古籍书库等部位的重点防范。
⑸ 配备足够的、性能完好的灭火器材,定期对烟感报警系统、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⑹ 普及消防常识,人人会使用灭火器,举行逃生自救演习,全员掌握灭火、自救措施。
⑺ 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3.重点实验室、化学实验室
关键监控点:易燃、易爆、易制爆物品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主要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相关学院。
预防监控措施:
⑴ 改善室内通风状况,保持通风设备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
⑵ 存放易燃易爆试剂的室内应安装温度、湿度控制设备,将室内温度、湿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防止试剂的挥发或自燃。
⑶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按规定使用明火。
⑷ 实验人员应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学生参加的实验,应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培训并做好登记。
⑸ 试剂出入库时要认真的检查包装,有无泄漏,及时发现隐患。
⑹ 减少易燃品库存,尽量做到随用随取,严格执行药品、试剂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加强保管人员的责任心。
⑺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实验室防火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4.网络中心机房、计算机房、汽车库
关键监控点:消防设施完备有效,防火制度健全落实,供电系统符合规定。
主要责任部门:信息中心、后勤处。
预防警监控措施:
⑴ 将防火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所有工作人员均能够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⑵ 室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⑶ 室内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防火装置完备有效。
⑷ 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配电室、锅炉房、餐厅操作间
关键监控点:严格操作和定期检测,保证设备部件、阀门和餐厅燃气管道完好。
主要责任部门:后勤处、临床学院。
预防监控措施:
⑴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⑵ 严格执行操作和检测规范,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⑶ 定期检修设备,谨防大型设备超期服役,及时排除隐患。
⑷ 定期对餐厅燃气灶具进行检测、检修,及时清理烟道。
⑸ 对道路维修等施工现场加强监管,谨防供电线路和燃气管道被损坏。
6.基建、修缮工程施工
关键监控点: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
主要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处及各用工单位。
预防监控措施:
⑴ 用工单位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经常对施工场所(包括施工人员校内住所)进行安全检查。
⑵ 施工单位须制定安全施工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⑶ 施工中如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动用电气焊等,须报请保卫处备案,电气焊操作工人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⑷ 施工前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电气焊设施以及易燃品存储设施等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⑸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备有足够的灭火器,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⑹ 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使用。
(三)火灾事故的预警监控机制
1.信息报送与反馈
先口头报告、后书面报告。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口头向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和保卫处报告;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和保卫处立即向分管校领导或校长报告,并将有关领导的指示及时反馈报警单位;信息报送与反馈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书面报告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后报送。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记录在案;能够自行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保卫处;保卫处对隐患情况进行核实后,需要及时整改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建立健全校、院(职能部处和直属单位)两级火灾隐患台帐制度,保卫处负责对列入学校火灾隐患台帐的整改事项进行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由保卫处进行协调;仍然不能解决的,提交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讨论,重大问题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3.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将预防火灾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对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火灾事故或贻误扑救时机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三、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的前期处置
1.应急启动
鉴于火灾事故发生发展的特点,一旦有火险发生,自动启动应急程序。一般(Ⅲ级)火险事故和较大(Ⅱ级)火灾事故均启动基本应急程序;重大(Ⅰ级)火灾事故启动扩大应急程序。
现场灭火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立即作出判断:火势处于初起阶段,能够依靠现场力量自行扑灭的,全力组织人员自行扑救;火势已经蔓延,现场情况复杂,易燃物较多,预计火势难以自行控制时,立即启动扩大应急预案,请求“119”支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扩大应急预案。
2.基本应急
⑴ 初起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学校安防消防中控室(和平街校区64286152,良乡校区52599009)报警,并及时切断火场电源,抢救被困人员,使用本区域内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⑵学校安防消防中控室值班员发现报警器自动报警或接到电话报警后,立即通知微型消防站应急分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同时向学校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或保卫处值班室报告。
⑶ 根据预案立即组成现场灭火指挥部,灭火行动组、信息联络组、秩序维护组、疏散引导组、现场救护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行动。各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应急分队及其他人员利用一切手段进行全力扑救,解救火场内受困人员;火灾扑灭后清理余火。
★信息联络组:负责传递现场指挥指令,保持现场内外联系,收集现场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市教工委、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秩序维护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布置现场警戒;疏通消防通道、引导救援车辆入校;保护火灾现场。
★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火灾现场内外人员和物资,统计清点被困人数,确保不遗留一个人,并将火场内外疏散情况报告现场总指挥。
★现场救护组: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救护,需要急救的伤员,呼叫救护车并陪同前往。
3.扩大应急
⑴ 向“119”发出求助后,立即安排人员及时疏通消防通道,并在门口和路口安排人员为消防车引路。
⑵ 消防车赶到后,学校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引导消防战士就近找到水源;现场灭火指挥部向消防队介绍基本火情和失火现场内外的情况。
⑶ 现场灭火指挥部各小组积极配合消防队,按照各自职责继续开展救援行动。
(二)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置与救助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的要点是:
⑴ 清点参与救火人员及受灾人员,避免出现遗漏;
⑵ 清理残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尽量减少对现场的破坏;
⑶ 保护现场抢救出的物资,防止发生丢失和损坏;
⑷ 保护火灾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⑸ 拍照现场照片,保存有关资料;
⑹ 做好各项记录,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⑺ 对因火灾受损物资进行价值评估,对急需使用的设施、设备制定恢复计划。
2.善后救助
对造成较大损失或有人员伤亡的火灾,成立专项工作组处理善后救助等事项。
⑴ 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或安葬工作;
⑵ 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火灾事故的调查与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引发事件的原因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和总结。
1.火灾事故调查
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的调查组,对事发原因、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的要点是:
⑴ 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和发生、发展的过程;
⑵ 查明火灾事故的性质;
⑶ 调查、发现与火灾有关的证人,搜集、提取证言和证物;
⑷ 查清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⑸ 提出结案报告;
⑹ 从消防监督和火灾扑救的角度总结经验教训。
2.应急工作总结
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主要工作、经验教训等情况进行总结,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工作总结的要点是:
⑴ 本单位、本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主要工作;
⑵ 本单位、本部门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⑶ 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的意见建议;
⑷ 对参与救火的有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
(四)信息报送与发布
1.信息报送
火灾事故的信息,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收集,经学校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的信息还应报送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2.信息发布
火灾事故的新闻稿,由学校应急指挥中心与党委宣传部协调后,以新闻中心名义对外发布。
(五)火灾事故的应急保障
1.信息通讯保障
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通讯联络图(包含电话表),存放学校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保卫处值班室、学校安防消防中控室备用;应急通讯联络图所涉及人员外出时应保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要做好对讲机通讯设备维护,确保全校应急指挥信息通畅。
2.应急队伍保障
组建由保安队员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急分队),常年保持至少有6人全时备勤,配置微型消防站个人处置防护等装备6套,并加强培训和演练。
3.安全服务保障
加强学校安防消防中控室和微型消防站应急分队的快速联动体系建设,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治安消防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
4.消防设施保障
学校保卫处统一负责和平街校区和良乡校区的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安装、检测、维护和更新,保证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有效保管和使用。
5.经费物资保障
设立安全稳定工作机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需紧急采取措施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等。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购置必要的无线对讲设备、应急防护装备、医疗救护器材等。
四、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市教育两委关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要求;每年五一、十一和寒暑假前,由各学院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包括防火内容的安全教育;学校保卫处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百日安全活动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学习消防法规和案例,提高全员消防意识。
(二)培训演练
1.加强对现场灭火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成员、各级安全负责人、基层安全员和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明确各岗位在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基本职责、工作要求、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
2.各单位要从实战出发,定期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消防疏散应急演练,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预防和应急预案。
消防疏散应急演练的主要内容是:
⑴ 明确报警程序、内容及注意事项。说明着火地点、燃烧物品、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⑵ 按照演练方案切断火场内电源,疏散被困人员,引导至安全地点,同时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
⑶ 根据火势大小及扑救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扩大应急预案;
⑷ 启动扩大应急预案后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队;
⑸ 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行动,火灾扑灭后做好善后工作;
⑹ 扑救人员撤离现场,现场封闭待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