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市外迁入
一:适用人员:
因工作关系从外省市调入我校人员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家属
二、前提条件:
在京没有房产且户籍需要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管理的。夫妻一方在北京有固定住房且有户籍的人员不能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司介绍信
2、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3、本人《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
4、在京无房证明
5、保卫处同意入户证明
第二类:市内迁入
一:适用人员:
原户籍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职工(正式户口,非学生户口)
二、前提条件:
在京没有住房且户籍需要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管理的。夫妻一方在北京有固定住房且有户籍的人员不能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2、夫妻双方的在京无房证明
3、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入户通知单
4、保卫处同意入户证明
说明:北京市户口办理流程时有调整,最终以派出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