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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新调入教工落户程序

  第一类:市外迁入

   一:适用人员:

  因工作关系从外省市调入我校人员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家属

   二、前提条件:

  在京没有房产且户籍需要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管理的。夫妻一方在北京有固定住房且有户籍的人员不能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司介绍信

     2、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3、本人《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

    4、在京无房证明

    5、保卫处同意入户证明  

  第二类:市内迁入

  一:适用人员:

  原户籍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职工(正式户口,非学生户口)

  二、前提条件:

  在京没有住房且户籍需要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管理的。夫妻一方在北京有固定住房且有户籍的人员不能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2、夫妻双方的在京无房证明

  3、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入户通知单

  4、保卫处同意入户证明

  

  

  说明:北京市户口办理流程时有调整,最终以派出所要求为准。